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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审结

1999-08-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岳耀勇

6月16日,国内首例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刑事案在杭州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安涛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2万元,并赔偿被害单位损失28万余元。

29岁的王安涛原是杭州天利咨询工程服务公司的营销员,负责销售该公司开发的“天丽鸟自来水智能抢救、调度、查询、催缴系统”,他见软件非常好销,悄悄与人合伙投资10万元,注册了杭州泓瀚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打算另起炉灶。

去年4月,泓瀚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王安涛辞职出任泓瀚公司法人代表。他花1000元从天利公司技术员那里买来了“天丽鸟系统”的全套软件,又找到天利公司程序员肖某,要他把“天丽鸟系统”修改成泓瀚公司的软件。于是,肖把“天丽鸟系统”的部分界面作了改动,把一些按钮位置稍加改变和调整。由于时间仓促,他只把第一、第二层界面作了变动,而深层界面则原封不动地保留着,连“天丽鸟”的字样都堂而皇之地放着。

经过改头换面,王安涛将这套冠名为“泓瀚自来水智能调度、信息发布、热线服务系统”的软件送到北京国家版权局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企图获得正版软件的地位。软件登记中心审查后认为这套软件手续、资料不全,予以退回。

之后,王安涛谎称泓瀚是天利的下属企业,将“泓瀚系统”卖给天利的两家业务单位,得款16万余元。天利公司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浙江省检察院检察技术研究所等三家权威部门对“天丽鸟系统”和“泓瀚系统”进行对比鉴定,三方一致认定泓瀚公司的系统软件是对天利公司的系统软件稍加修改后的复制品。今年4月19日,检察机关以王安涛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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